35.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及相關法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論藥品或醫療器材,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皆應依法定程序通報
(B)發生死亡或危及生命,醫療機構及藥局依法應於得知後,在7天內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通報
(C)未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執行,應處行政罰鍰
(D)於緊急時,得先行以口頭方式通報,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書面通報
統計: A(56), B(1400), C(218), D(126), E(0) #3380056
詳解 (共 10 筆)

醫療機構、藥局,及取得藥品製造或輸入許可之藥商知悉前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時,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系統,填具通報表,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於緊急必要時,得先以口頭、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為之,並應依第六條或第七條所定期限,完成前項網路通報/書面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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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7天內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通報(❌ 錯誤,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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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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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這個選項前半段的時間規定是正確的(發生死亡或危及生命,確實是得知後 7 天內要通報),但陷阱在最後面的**「通報機關」! 藥品或醫療器材的嚴重不良反應,是屬於藥物安全監視的範疇,必須通報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TFDA)」**或其委託的「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選項中寫的「疾病管制署 (CDC)」是負責傳染病防治(如新冠肺炎、登革熱)的機關,不管藥物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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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無論藥品或醫療器材,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皆應依法定程序通報(✅ 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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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藥事法》第 45-1 條(針對藥品)、《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49 條(針對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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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為了保障民眾的用藥與醫材安全,無論是藥品還是醫療器材,只要在使用後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事件(例如導致死亡、危及生命、造成永久性殘疾、需住院等),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都負有法定的通報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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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未依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執行,應處行政罰鍰(✅ 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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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藥事法》第 9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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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敘述: 違反第 45 條之 1(未依法通報嚴重不良反應)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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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報是不折不扣的法律義務,不是自由心證。如果醫療機構或藥局發現了卻隱匿不報,一旦被查獲,就會面臨衛生局開罰的行政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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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於緊急時,得先行以口頭方式通報,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書面通報(✅ 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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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第 4 條第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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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敘述: 「前項通報,因情況緊急,得先以口頭方式為之,並應於規定期限內補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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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考量到臨床上遇到嚴重藥物不良反應時,醫護人員的第一要務是「搶救病患」,可能沒有時間立刻去填寫繁瑣的通報表單。因此法規給予彈性,允許在緊急狀況下先打電話口頭通報備案,等危機解除後,再於法定期限內把書面或網路資料補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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