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情形,何者得作為證據?
(A)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但係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
(B)從事業務之人就業務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
(C)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
(D)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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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45), B(59), C(265), D(263), E(0) #371851

詳解 (共 8 筆)

#533319
第 159-1 條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 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 得為證據。

 159-4 條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 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第 159-5 條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四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 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 適當者,亦得為證據。 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 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 意。
第 160 條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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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516
BCD要有可信的情況下,才得做為證據 (傳聞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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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623
BCD都寫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你還能要我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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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393
如果答案有(以實際經驗為基礎)即可作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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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7882
(A)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但係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O)
(B)從事業務之人就業務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X)
(C)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X)
(D)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X)

刑事訴訟法 第 160 條 (不得作為證據)
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刑事訴訟法 第 159-4 條 (傳聞證據)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刑事訴訟法 第 159-1 條 (傳聞法則之適用)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
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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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8296
第 159-1 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向法官所為之陳述,得為證據。
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

第 159-4 條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第 160 條
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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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7470
A 第160條 證人個人意見以實際經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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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4680
這題是我誤會選項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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