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之 A 車出售於乙。關於乙於何時取得 A 車之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於監理所辦理過戶登記時
(B)甲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車現實交付於乙時
(C)甲將對丙之 A 車返還請求權讓與乙,以代交付時
(D)甲向乙承租 A 車,使乙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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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6), B(44), C(55), D(68), E(0) #342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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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991
甲與乙訂立買賣契約,將其所有之 A 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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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8465
關於乙取得 A 車所有權的敘述,錯誤的是 (A) 甲乙於監理所辦理過戶登記時,因為動產(汽車)所有權的移轉主要看交付事實(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而非強制登記,登記是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主要影響對第三人的效力,而不是所有權是否移轉給乙。 
  • (A) 錯誤:汽車是動產,所有權移轉主要依《民法》第 761 條,交付時(或有特殊交付方式)即移轉,與是否辦理監理所登記無關。登記(過戶)是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方式,但對買賣雙方而言,交付就是所有權移轉生效的時點。
  • (B) 正確:甲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車現實交付於乙,乙在交付時即取得所有權,符合《民法》第 761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
  • (C) 正確:甲將對丙之 A 車返還請求權讓與乙,乙即間接占有 A 車,依《民法》第 761 條第 2 項「占有改定」,乙可因此取得所有權(代交付)。
  • (D) 正確:甲向乙承租 A 車,使乙取得間接占有,這就是占有改定,依《民法》第 761 條第 2 項,乙在此情況下取得所有權(代交付)。 
總結: 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時點,依民法第 761 條規定,主要看交付,而非監理所過戶登記。因此,(A) 敘述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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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9249
民法§761動產物權之讓與方法~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1.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現實交付)。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簡易交付
2.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占有改定
3.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指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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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車子屬於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不以書面登記為生效要件。
B:正確。直接交付動產,屬於現實交付。
C:正確。將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屬於指示交付。
D:正確。此乃占有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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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90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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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761條 1.動產物權之讓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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