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甲男、乙女一夜情後,甲不知去向,音訊全無。嗣後乙懷孕,生下丙女。出生登記時,丙應從何人之姓?
(A)甲
(B)乙
(C)由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從甲或乙之姓
(D)由乙決定丙從甲、乙或第三人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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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5455), C(172), D(914), E(0) #2064336
統計: A(78), B(5455), C(172), D(914), E(0) #2064336
詳解 (共 6 筆)
#3832898
民法1059條之1(非婚生子女之姓)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經生父認領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三、子女之姓氏與任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父或母不一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民法1059條(子女之姓)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
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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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3565
非婚生子女,不知生父為何人,從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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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060
不用想太多,從題目中根本無法得知甲男是否為生父。故選乙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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