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30965
年份:11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38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聲請調查之證據,法院認為不必要者,得以裁定駁回之。下列何者非屬不必要? (A)不能調查 (B)待證事實已臻明瞭無再調查之必要 (C)同一證據再行聲請 (D)證人在國外工作,1 個月後才能返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