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關於「告訴」或「告發」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B)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C)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D)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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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47), C(17), D(87), E(0) #3564670

詳解 (共 3 筆)

#6736298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查的是告訴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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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9039
(A)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B)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第 239 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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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第 240 條
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D)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為告發
第 241 條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為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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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1298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不可分原則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A:正確。
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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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240權利告發
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
C:正確。

刑事訴訟法§241義務告發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D:公務員一定要告發,沒有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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