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30965
年份:114年
科目: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 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應以原告起訴不合法而駁回之?(A)原告主張之訴訟標的,已經為前訴訟之確定判決效力所及 (B)非專屬管轄之事件,受訴法院認為自己並無管轄權,惟被告未就此提出抗辯且已為本案之辯論 (C)原告欠缺當事人能力 (D)起訴係基於惡意,且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