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有關撤回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
(B)在行政程序中,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C)行政訴訟中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
(D)行政訴訟法規定,撤回重新審理之聲請者,得再次提出聲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9), B(287), C(558), D(4144), E(0) #2455968
統計: A(179), B(287), C(558), D(4144), E(0) #2455968
詳解 (共 5 筆)
#4308068
(A)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
訴願提起後,於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訴願經撤回後,不得復
提起同一之訴願。
提起同一之訴願。
(B)在行政程序中,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
。
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
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
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
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
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
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C)行政訴訟中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
上訴人於終局判決宣示或公告前得將上訴撤回。
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
上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在言詞辯論時,得以言詞為之。
於言詞辯論時所為上訴之撤回,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
應將筆錄送達。
撤回上訴者,喪失其上訴權。
上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在言詞辯論時,得以言詞為之。
於言詞辯論時所為上訴之撤回,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
應將筆錄送達。
(D)行政訴訟法規定,撤回重新審理之聲請者,得再次提出聲請
聲請人於前二條裁定確定前得撤回其聲請。
撤回聲請者,喪失其聲請權。
聲請之撤回,得以書狀或言詞為之。
撤回聲請者,喪失其聲請權。
聲請之撤回,得以書狀或言詞為之。
179
0
#4392211
A選項,讓我翻了一下筆記本中滿受用的口訣:
正妹程靈素,回蘇州河畔。
簡化 ==> 正程素 , 回蘇盼 ==諧音==> 正程訴,回書判。
正程訴 = 補正時機:1.訴願程序終結前。
2.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 (行政程序法114條)
注意: 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不受補正時機限制。
回書判 = 撤回時機 :1.訴願的撤回為 訴願決定書送達前。(訴願法60條)
2.行政訴訟的撤回為 判決確定前。(行政訴訟113條)
希望有幫助到您記憶。
PS:程靈素是《飛狐外傳》的女主角之一,另外一個是袁紫衣。QQ
66
0
#4717103
最佳解答
A是訴願法§60
B是行政程序法§24
C、D是行政訴訟法§262、§289
這沒寫出處,新手會看不懂
2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