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下列何者在「激勵保健理論」中不屬於「保健因素」?
(A)薪資
(B)人際關係
(C)工作環境與條件
(D)工作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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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115), C(92), D(1788), E(0) #191132
統計: A(77), B(115), C(92), D(1788), E(0) #191132
詳解 (共 2 筆)
#184546
◎激勵保健理論
以何茲伯格(F.Herzberg)為代表,公元1950年代後期提出此理論。英文:Motivation-Hygiene Theory,也稱「保健二因理論」、「二元因素論」、「兩因素理論」等。
一、保健因素:
1.意義:
何茲伯格發現覺得不滿意的項目多和工作的「外在環境」有關,即為保健因素。保健因素是消極的在於維持原有的狀況,故對進一步改善並沒有幫助,但是保健因素卻最容易讓人不滿,所以亦稱「不滿因素」(可防止不滿的因素)。這些因素的變化可讓人員的工作態度短期改變,也叫做「維持因素」。
2.內容:
(1)機關組織的政策管理。
(2)上司的監督。
(3)人際關係。
(4)報酬待遇。
(5)工作環境、條件。
※具體來說這些因素包含:工作場所、薪水、工作保障、監督、人際關係、組織政策。任何一個組織要想讓其人員維持一個工作水準,就必須讓這五個因素維持在使員工滿意的水準。
二、激勵因素:
1.意義:
激勵因素可激發人員工作意願,產生自動自發的工作精神,故又稱「滿意因素」(可帶來滿足)。
2.內容:
(1)成就感。
(2)賞識(褒獎)。
(3)工作本身。
(4)責任。
(5)升遷、發展。
三、貢獻:
1.一個組織不能只靠提供「保健因素」維持一定工作水準為己足,應進一步增近「激勵因素」讓組織績效達最高境界。
2.影響公元1960年代之後的工作設計,尤其是工作豐富化(Job Enrichment)和工作生活品質(Quality of Work Life,Q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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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667
口訣:
(陳)成就感。
(昇)升遷、發展
(賞) 賞識(褒獎)
(宮)工作本身。
(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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