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有關稅捐稽徵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
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
(B)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日起或財政
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
(C)財政部發布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變更時,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
之案件適用之
(D)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於發布日或財政部
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才能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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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211), C(64), D(800), E(0) #1464443
統計: A(54), B(211), C(64), D(800), E(0) #1464443
詳解 (共 4 筆)
#2437082
第1條之1(解釋函令之發布)
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
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日起或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於發布日或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不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本條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八日修正施行前,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且不利於納稅義務人,經稅捐稽徵機關依財政部變更法令見解後之解釋函令核課稅捐,於本條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八日修正施行日尚未確定案件,適用前項規定。
財政部發布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變更時,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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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1119
(D) 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於發布日或財政部 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才能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前改成起
於發布日或財政部 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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