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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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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_專門類科知能:特殊教育(身障類)(重複)#8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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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_專門類科知能:特殊教育(身障類)(重複)#84280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_專門類科知能:特殊教育(身障類)(重複)#84280
年份:
106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41()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學生的特教鑑定基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至少於一種情境顯現適應困難
(B)宜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
(C)經一般教育之介入未獲得有效改善
(D)屬於情緒行為障礙之次類別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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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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