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關交互詰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律禁止誘導詰問
(B)聲請傳喚者先行直接發問,被稱為主詰問
(C)詰問權人,包括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
(D)辯護人就他造對鑑定人之詰問,得以不當為由,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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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7), B(48), C(52), D(56), E(0) #3295577
統計: A(527), B(48), C(52), D(56), E(0) #3295577
詳解 (共 2 筆)
#6589074
有關交互詰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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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律禁止誘導詰問❌
刑事訴訟法 第166-2條
II 行反詰問於必要時,得為誘導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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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聲請傳喚者先行直接發問,被稱為主詰問✅
刑事訴訟法 第166條
II 前項證人或鑑定人之詰問,依下列次序: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二、次由他造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反詰問。
三、再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主詰問。
四、再次由他造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反詰問。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二、次由他造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反詰問。
三、再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主詰問。
四、再次由他造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覆反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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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詰問權人,包括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 第166條
I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於審判長為人別訊問後,由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直接詰問之。被告如無辯護人,而不欲行詰問時,審判長仍應予詢問證人、鑑定人之適當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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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辯護人就他造對鑑定人之詰問,得以不當為由,聲明異議✅
刑事訴訟法 第167-1條
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就證人、鑑定人之詰問及回答,得以違背法令或不當為由,聲明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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