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之對象?
(A)現役軍人
(B)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
(C)中央研究院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技術人員
(D)中央警察大學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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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85), C(30), D(947), E(0) #3342443
統計: A(68), B(85), C(30), D(947), E(0) #3342443
詳解 (共 2 筆)
#6809665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之對象?
(A) 現役軍人✔️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1項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1項,現役軍人屬「武職公務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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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 I.本法適用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A)及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B)。 II.前項適用對象不包括中央研究院未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C)(D)、研究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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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1項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1項,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屬於該法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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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央研究院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技術人員✔️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2項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2項及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公立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的教師及研究人員,若兼任行政職務(例如:院長、所長、處長等),則其在執行行政職務時,具有公務員身份,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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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央警察大學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授❌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第2項及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意旨,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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