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有關公民參與之敘述,何者錯誤?
(A)新公共管理學派提供公民參與重要的學理基礎
(B)參與是促進公共精神的重要手段
(C)參與有助於建立社會團體,厚植社會資本
(D)參與式預算為公民參與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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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68), B(74), C(637), D(621), E(0) #1983895
統計: A(5268), B(74), C(637), D(621), E(0) #1983895
詳解 (共 5 筆)
#3406411
新公共管理視人民為顧客,剝奪人民參與決策、分享權力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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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9951
(一)「公民參與」之意義及其優點缺點:
1.公民參與之意義:所謂「公民參與」,以往被稱為「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其是指人民具有權力與權利去參與國家政務及公共事務活動的理論與實際。由此可知,「公民參與具有以下四個特點:(吳定等:1994:514)
(1)無論是公民個人或團體均為參與的主體。
(2)公民參與的條件是人民對政府的行動及政策能掌握充分的資訊。
(3)社會上應存在健全的參與管道。
(4)人民以感情、知識、意志及行動的付出做為參與的表示。
2.公民參與之優缺點:由上述可知,公民參與對政府各項活動之進行相當重要,故公民參與具有相當大之優點。但也有無法解決尚待克服之缺點,茲分別列舉如下:(吳定等:1994:515)
(1)公民參與之優點:
A.可使政府的行動及政策較能符合民眾需要。
B.可增進公、私部門資訊的交換。
C.可透過各種參與管道使不同階層者的利益受考慮及保障。
D.可使政府的施政因民眾的參與,而擴充「合法性」(legiti-macy)的基礎。
E.可進一步落實政府向人民負責的理念。
(2)公民參與之缺點:
A.公民參與相當費時費事。
B.未具專業知識的參與,對公共事務的處理不見得具有幫助。
C.弱勢團體的參與可能只具象徵意義,而不具實質效果。
D.有組織的團體可能會掌控參與的機會和過程。
E.民意代表與民眾競爭「決策」的權力,可能模糊民意代表的職責。
F.公務員因受公民參與所表達意見的影響,而難以對公共利益真正作全面性的考量。
3.公民參與之主要六種方式:
(1)投票方式:透過定期或不定期選舉投票的方式,可對政府表達支持與否的態度。
(2)請願方式:公民可採取請願方式,向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表達意見或意願。
(3)訴願方式:公民因政府機關違法不當處分,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時,得提起訴願及再訴願,以維護個人的權益。
(4)集會遊行:人民對國家重大事項,為表現群眾力量及意見,以促使社會政府甚至國際社會的注意,常採行群眾集會與遊行示威的參與方式。(唯此類式應在法律規範下進行,才不致發生重大弊端)
(5)怠工、罷工及消極抵制:當發生勞資糾紛時,法律準許勞方以怠工、罷工及消極抵制的方式,向資方進行抗爭。有時民眾對政府的措施也可能採取消極抵制的作法,如拒絕認購公債、或非法的抗繳稅捐等。
(6)意見表達:對無組織的公民個人而言,參與國家政務最簡便,但效果並不彰顯者為各種意見表達的方式。包括民意調查、參加座談會、公聽會、說明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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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NPA是1980年提出的,屬於較為保守的右派思想。
(註:萬斯來等人於1983年提出的《黑堡宣言》,較為激進與左派,為官僚體制辯護)
《新公共管理》主張將私人企業的經營概念導入政府行政,認為:
1、政府的功能是制定政策,而非執行政策。可縮小規模、提升效率、減少開支。
2、顧客導向&市場導向
3、授權→分權
4、使用私人企業的成功手段
5、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以提升效率
6、重視效率&效能
7、放寬管制,並引入績效目標控制
8、公務人員不需保持政治中立。傳統的行政認為政治與行政分立,所以行政人員應該超然於政治之外,但執行上很困難,公務人員無法全然不受政治影響。因此《新公共管理》認為應該讓公務人員適度參與政策的制定,增加參與感,產生激勵效果,鼓勵公民參與。
(註:萬斯來等人於1983年提出的《黑堡宣言》,較為激進與左派,為官僚體制辯護)
《新公共管理》主張將私人企業的經營概念導入政府行政,認為:
1、政府的功能是制定政策,而非執行政策。可縮小規模、提升效率、減少開支。
2、顧客導向&市場導向
3、授權→分權
4、使用私人企業的成功手段
5、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以提升效率
6、重視效率&效能
7、放寬管制,並引入績效目標控制
8、公務人員不需保持政治中立。傳統的行政認為政治與行政分立,所以行政人員應該超然於政治之外,但執行上很困難,公務人員無法全然不受政治影響。因此《新公共管理》認為應該讓公務人員適度參與政策的制定,增加參與感,產生激勵效果,鼓勵公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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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3461
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是由人民來決定一部分公共預算支出的優先順序。在過去,公共預算的分配大致上是由民意代表、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和社會團體所掌握;而參與式預算則是強調透過民主的程序,讓社區成員能夠決定公共預算的某部分該如何支出。換言之,參與式預算企圖讓受到公共預算所影響的一般民眾得以掌握實質做決定的權力;而這是一種與過去預算的決策權完全被官員與專家所壟斷截然不同的民主過程。借用美國數場參與式預算計畫均大力宣傳的主軸標語便是,參與式預算所賦予的,是讓公民分配白花花鈔票的真正權力(real power over real money)!這種讓受到決策影響的民眾都能夠參與集體決策的核心精神,事實上正反映著審議民主所極力推崇的價值。
何謂參與式預算-新北市議會全球資訊中文網 (nt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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