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金門縣政府為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爭議之申訴案件,設金門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以下簡稱鑑安輔申評會),有關「金門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 置及作業要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訴人於鑑安輔申評會未作成評議決定書前,得撤回申訴,申訴一經撤回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
(B) 鑑安輔申評會置委員十一人至二十一人
(C) 不分區域當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時,則申評會受理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 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爭議之申訴案件
(D) 鑑安輔申評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以上出席始得開會,且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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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金門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