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資優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下列哪些方式經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甲、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乙、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丙、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丁、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戊、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A)甲乙丙丁戊
(B)甲乙丙戊
(C)甲丙戊
(D)甲乙丙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9), B(16), C(328), D(48), E(0) #1813754

詳解 (共 3 筆)

#2874572
乙、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丁、全部...
(共 10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2
#3320941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項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5
0
#5444071
加速、免修→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後實施跳級...
(共 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