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21842
年份:113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49 甲因涉嫌與跨國境詐欺集團之人共犯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已被羈押。甲之辯護人與甲接見時,替甲傳遞教其他人避罪的紙條予詐欺集團之人。檢察官認此有串證之虞,是否可直接命令看守所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甲接見或互通書信?
(A)可以,檢察官偵查中對此有強制處分權
(B)原則上不可以,檢察官必須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但遇有急迫情形時,得先為必要之處分,並應 於 24 小時內聲請該管法院補發限制書
(C)原則上不可以,檢察官必須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但遇有急迫情形時,得先為必要之處分,並應於 3 日內聲請該管法院補發限制書
(D)一律不可以,檢察官僅得向法院聲請核發限制書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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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第34條第1項:「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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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涉嫌與跨國境詐欺集團之人共犯加重詐欺...
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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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可以,檢察官偵查中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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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涉嫌與跨國境詐欺集團之人共犯加重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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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34-1條 1.限制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