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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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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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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5年 - 105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約僱人員:國稅法規概要#78148
年份:
105年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49.王小明是美國的職棒球員,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其配偶及子女均在境內),105 年度在中華民國居住的天 數 150 天,請問其在美國職棒領取的報酬折合新臺幣 1,000 萬元該如何課稅?
(A)依 18%扣繳稅款
(B)在我國没有申報或納稅的義務
(C)應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的申報
(D)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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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ann850713
B1 ·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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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下列2種人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共 39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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