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關於憲法上不信任投票的程序與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
(C)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
(D)不信任投票通過後,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統計: A(795), B(5448), C(898), D(473), E(0) #1916417
詳解 (共 10 筆)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三、(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B)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C)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D)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記憶法【三長兩短】
三分之一連署
提出3天後,於2天內以記名投票表決
二分之一贊成
不信任案&覆議案(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需記名表決
三天兩投-記名報仇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3天)後,應於四十八小時(2投)內以記名投票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報仇)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回 趙啟弦 同學~(^ρ^)/
107地特五等 法學大意 第四題 由於[最佳解]的作者是我,認為我有這個資格捍衛這個公平,也能讓其他摩友不被剝削,故已提出【檢舉】。
剛剛,已收到【站僕摩檸Morning】的回覆。
因此,這位Chiaoching Sung同學抄襲我的內容再經轉手成私人筆記的販賣已遭銷毀,為了檢舉而花掉的10顆鑽石也退還給我了。(・∀・)つ⑩
但此題[最佳解]非我,我也沒買該同學販賣的私人筆記受害,不方便表達什麼。
僅因為我已成功平反,所以特來建議趙啟弦同學,也可以檢舉捍衛自身權益喔~(๑•̀ㅂ•́)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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