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員服務法所規範之公務員?
(A)未兼任行政職務之國立大學教授
(B) 臺糖公司代表公股之董事
(C)花蓮縣政府人事處處長
(D) 中油公司代表公股之監察人
統計: A(4731), B(213), C(35), D(222), E(0) #1783046
詳解 (共 5 筆)
(A)改成兼任行政職務之國立大學教授,就為公務員服務法所規範之公務員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依銓敍部96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639 號書函解釋: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之職員(C)(含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僱人員)、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警察、現役軍(士)官、依法令從事公務之義務役士兵、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含受有俸給代表民股之董事或監察人(D),惟不包括純勞工),以及擔任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且受有俸給之官股董事(B)。
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1.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軍人、內政部常務次長
2. 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
3. 釋字308: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國立大學學務長、國立大學校長
(注意!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是喔!!!)
4. 地方制度法§84: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 地方民選行政首長
其他不適用:
1.民選公職人員:村里長、立法委員、民意代表(縣市議會議員、直轄市議會議員)
2.《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15:總統國策顧問(無給職)
3. 農會職員、農田水利會職員
農會:私法人
農田水利會:公法人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視同「刑法」上之公務員,惟其待遇係由會費支應,並未依法受有俸給 ;再者,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其性質係屬人民法團,而非公營事業機關 。因此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尚非「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
題目對照: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
(A)軍人
(B)立法委員
(C)國立大學校長
(D)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
97 年 - 097年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試題三等#5989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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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員,何者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
(A)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
(B)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
(C)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D)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101 年 - 原民四等-行政法#9288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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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人非屬公務員服務法所指之公務員?
(A)某國民中學教務主任
(B)某縣縣長
(C)內政部常務次長
(D)總統府國策顧問
102 年 - 102年 原民四等【行政法概要】#12658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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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
(A)縣議員
(B)農會職員
(C)農田水利會職員
(D)國立大學學務長
102 年 - 102年 地方四等#13933 答案D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包括服務於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之職員、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警察、現役軍(士)官、依法令從事公務之義務役士兵、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含受有俸給代表民股之董事或監察人,以及擔任政府投資民營事業機構且受有俸給之官股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