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項行政處分之受益人,其信賴值得保護?
(A)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過失而不知者
(B)以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C)未於作成行政處分機關通知期間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者
(D)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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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1), B(33), C(6011), D(67), E(0) #796221

詳解 (共 10 筆)

#1041712
行程法119條,下列情形不值得保護:
一、當事人基於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而獲得行政處分。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或不完全之陳述而獲得行政處分。
若當事人已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行政處分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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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90
受益人之信賴利益是否值得保護,參諸《行政程序法》第119條之規定: 
1.
受益人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2.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3.
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而此題(C)選項之情形,可參考《行政程序法》第105條之規定:
「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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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330
不知道這題(A)選項,當初若有人提出疑義是否能多給分?
印象中某位老師說過,若屬輕過失,則仍值得保護,所以(A)_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過失而不知者,選項內容不是這麼精確或是陷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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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82
因為本題說是受益人,我對於行政機關給我的VA覺得可接受,自願放棄陳述機會,行政機關就不能事後給我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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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85
AP102“應”給予陳述意見,指的是限制或剝奪之VA,情形與本題不同,應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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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17
C 視為放棄陳述機會,行政處分仍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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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9503
依行政程序法第119條規定,以下之情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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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351
C看不懂它的意思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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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31
那未何他的信賴值得保護呢?不是已經放棄陳述了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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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907
行政程序法 第 119 條 受益人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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