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股務人員 - 股務作業法規#124753
年份:104年
科目:證照◆股務作業法規
50. 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應於何時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A)不須辦理公告並申報 (B)事實發生之日 (C)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 (D)董事會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