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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_正式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20102 |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臺北市市立國民中學_正式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20102

年份:113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51.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成立,主要為促進學校特殊教育發展及辦理特殊教育學生學 習輔導等事宜。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下列哪些是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工作任務?甲、審議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與個別 輔導計畫之課程規劃;乙、審議特殊教育班課程規劃;丙、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 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丁、召開就學安置及輔導會議;戊、研議及審查學生 成績評量之相關事宜;己、建置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
(A)甲乙丙
(B)甲乙丙丁
(C)甲乙丙丁戊
(D)甲乙丙丁戊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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