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內科專科醫師甄審試卷 51-100#125434
年份:113年
科目:內科專科醫生
57. 一位37歲女性,本身就有慢性高血壓的病史。因為懷孕18週時出現高血壓(156/102 mmHg),尿液檢查有蛋白尿 (2+),無下肢水腫,血糖也正常,被轉介照會內科門診。以下診斷檢查與處置的敘述,何者正確?
(1) 懷孕期間因為生理變化,孕婦的高血壓定義相較一般人為高,是以高於SBP/DBP 160/110 mmHg為診斷依據,所以此女性尚無需藥物治療。
(2) 懷孕期間雖然有生理變化,孕婦的高血壓定義仍以SBP 130-149/DBP 80-99 mmHg為治療目標,兼顧母親與胎兒有足夠循環,所以建議此女性需藥物治療。
(3) 若需血壓控制,可使用 ACEI/ARB for hypertension control and for renal protection。
(4) 若需血壓控制,可使用 Sustained-release nifedipine, 或Labetalol 。
(5) 建議給予low dose aspirin。
(A) (1)+(3)+(5)。
(B) (1)+(4)+(5)。
(C) (2)+(3)+(5)。
(D) (2)+(4)+(5)。
(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