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下列何者屬於營業稅零稅率適用範圍?
(A)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B)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C)供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
(D)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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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9), B(35), C(19), D(11), E(0) #503845
統計: A(299), B(35), C(19), D(11), E(0) #503845
詳解 (共 3 筆)
#3189011
(A)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零稅率
(參考營業稅法第7條第3款)
(B)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免徵(參考營業稅法第9條第1項第1款、第7條第6款)
(C)供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免徵(參考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7款)
(D)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免徵(參考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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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253
國際運輸用之船舶進口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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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750
一、外銷貨物。
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
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
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
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
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
供外銷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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