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29326
年份:11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60 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認罪之陳述,檢察官因而聲 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依現行法及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協商程序之開啟僅能由檢察官主動向法院為聲請,被告或其辯護人、自訴人都無聲請權
(B)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前,應先徵詢被害人之意見並取得其同意
(C)檢辯雙方於協商程序開啟後,得就被告願受科刑及沒收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
(D)檢察官就「被告向被害人道歉」與「被告支付相當數額之賠償金」與被告協商時,應取得被害人之 同意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455-2條 除所犯為死刑...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455-2條 1.除所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