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
(A)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職員
(B)內政部政務次長
(C)行政院政務委員
(D)臺北市議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427), B(542), C(129), D(205), E(0) #1915534

詳解 (共 4 筆)

#3170763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102 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例如:捷運公司是公營事業)

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

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

    分發任用之人員。

前項第五款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不服保訓會所為之

行政處分者,有關其權益之救濟,依訴願法之規定行之。


簡言之:

《公務人員保障法》在公務員的概念中屬於「狹義」的概念。

包括:

1.法定機關(構)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2.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不包括:

1.政務人員...(B)、(C)可刪

2.民選公職人員...(D)可刪

3.公立學校校長、教師

4.國立大學教授(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5.公營事業之官派董事長、雇員

6.軍人

212
0
#3121291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三條(公務人員之定義)...
(共 8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1
#3121434
A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職員→公立學校依...
(共 3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5976744
(A) 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職員 
(B) 內政部政務次長 - 政務官
(C) 行政院政務委員 - 政務官
(D) 臺北市議員 -民意代表

故選A,依法任用之職員
3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734389
未解鎖
懶人包「公務人員」就像谷歌打越多字搜出來...
(共 1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