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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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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一、促進勞資和諧(勞資關係科)#11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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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一、促進勞資和諧(勞資關係科)#116233 |
科目:
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一、促進勞資和諧(勞資關係科)#116233
年份:
112年
科目:
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70. 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對於他方所提團 體協約之協商,無正當理由者,不得拒絕,勞資之一方於有協商資格之 他方提出協商時,有下列那種情形之一,為無正當理由?
(A)對於他方提出合理適當之協商內容、時間、地點及進行方式,拒絕進行協商。
(B)未於六十日內針對協商書面通知提出對應方案,並進行協商。
(C)拒絕提供進行協商所必要之資料。
(D)以上皆是。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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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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