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下列哪一種教學法進行的時間不宜太長? 
(A)練習法
(B)參觀法
(C)欣賞法
(D)講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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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9), B(74), C(102), D(4924), E(0) #113448

詳解 (共 4 筆)

#71761

Clank & Staff (1986)的研究發現:純粹由聽覺所獲得的訊息較不易長期保留,學習的記憶量因下列情況而有差異:

1. 能記住所『聽』到的百分之二十。

2. 能記住所『看』到的百分之三十。

3. 能記住所『聽到、看到』的百分之五十。

4. 能記住所『說』過的話百分之七十。

5. 能記住所『說過並做過』的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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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60

講述法的缺失

1. 無法提供給學生進行探索、操作的機會。

2. 學生沒有參與感,不易引起學習興趣。

3. 講述常使學習不夠深入,祇是接受知識而已。

4. 不易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興趣。

5. 不易吸引學生的注意力。

6. 講述的內容不易為學生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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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87
每一項都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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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9748

練習法

不宜集中不宜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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