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下列哪一種教學法進行的時間不宜太長?
(A)練習法
(B)參觀法
(C)欣賞法
(D)講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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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9), B(74), C(102), D(4924), E(0) #113448
統計: A(389), B(74), C(102), D(4924), E(0) #113448
詳解 (共 4 筆)
#71761
Clank & Staff (1986)的研究發現:純粹由聽覺所獲得的訊息較不易長期保留,學習的記憶量因下列情況而有差異:
1. 能記住所『聽』到的百分之二十。
2. 能記住所『看』到的百分之三十。
3. 能記住所『聽到、看到』的百分之五十。
4. 能記住所『說』過的話百分之七十。
5. 能記住所『說過並做過』的百分之九十。
72
0
#71760
講述法的缺失
1. 無法提供給學生進行探索、操作的機會。
2. 學生沒有參與感,不易引起學習興趣。
3. 講述常使學習不夠深入,祇是接受知識而已。
4. 不易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興趣。
5. 不易吸引學生的注意力。
6. 講述的內容不易為學生所保留。
14
0
#1300287
每一項都不適合
2
0
#3309748
練習法
不宜集中不宜過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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