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事務員-機電、一般行政、身心障礙:政府採購法概要#64118
年份:
106年
科目:
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9.對於採購法之共同投標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又稱聯合承攬
(B) 係指 3 家以上之廠商共 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之採購
(C) 事先約定好得標後成為其材料之供應商者
(D) 共同投標必須以能否降低決標金額為目的,與能否增加廠商競爭無關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Cy C
B1 · 2020/06/09
推薦的詳解#4050597
未解鎖
第 25 條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
(共 2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小湯圓
B3 · 2025/02/05
推薦的詳解#6300947
未解鎖
(B)政府採購法 第25條第2項 第一項...
(共 1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