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下列對「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之敘述,何者有誤?
(A) 為短期補習教育的一種
(B) 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
(C) 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責訂定相關辦法
(D) 即一般所稱之「在家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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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59), B(236), C(188), D(1070), E(0) #45063
統計: A(3559), B(236), C(188), D(1070), E(0) #45063
詳解 (共 10 筆)
#467013
C也要修改答案了
應改為
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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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189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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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2
補習及進修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凡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予以國民補習教育;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得受進修教育;志願增進生活知能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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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012
國民教育法
| 第 4 條 |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 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 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 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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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305
|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 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公布 ) |
第 4 條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教
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之機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
,在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所以答案D在家自學也算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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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68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以下簡稱實驗教育) ,係指學校教育以外,依本法第一條及第七條規定,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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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748
D也不完全正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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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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