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申請人與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說明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 之次日起,幾日內提起救濟?
(A)十五日
(B)二十日
(C)十日
(D)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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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8), B(1989), C(847), D(3118), E(0) #840304
統計: A(588), B(1989), C(847), D(3118), E(0) #840304
詳解 (共 10 筆)
#1092078
內部救濟:申請人及行為人對於學校或主管機關之處理結果有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 20 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復。申復以 1 次為限。
外部救濟: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書之次日起 30 日內,依下列法律規定提起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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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23382
對第一次結果不服-申復-20天內
申復完還是不服-救濟-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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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762
處理20
申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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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93735
第 34 條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下列規定提起救濟:
一、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依教師法之規定。
二、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職員及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三日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未納入銓敘之職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
定。
三、私立學校職員: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四、公私立學校工友: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
五、公私立學校學生:依規定向所屬學校提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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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044
看成對「處理」結果不服,選成20日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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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426
建議將題幹↓
91. 依《性別帄等教育法》之規定,申請人與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說明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 之次日起,幾日內提起救濟?
(A)十五日
(B)二十日
(C)十日
(D)三十日。
修正錯字為↓
91.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申請人與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說明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幾日內提起救濟?
(A)十五日
(B)二十日
(C)十日
(D)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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