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為某國營事業廠區總務組員工,平時負責採購業務之投標廠商資格審查,並處理承包商 進入廠區申請作業。試問:

(二)乙的公司順利取得標案後,需進入廠區作業,惟進廠手續繁複且乙漏帶識別證件,乃請 甲通融放行,日後將雙手奉上鳳梨酥答謝。雖然私放乙入廠有違廠規,但甲憶及台中某 名店鳳梨酥鮮甜滋味,仍然讓乙直接入廠作業。試問應如何論處甲、乙之行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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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sherley
甲乙就違反廠規之行為,應不成立犯罪。 按甲雖私放乙入廠,惟廠區之進出人員管制僅涉廠區內規,尚非屬法定職務權限範圍,甲於此範圍內,非屬刑法意義下之公務員,故就此行為,甲乙應不成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