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王提供的擬答 : http://www.public.tw/prog/dannyer/exam_papers130130/Uploads/1040711%20%E6%99%AE%E8%80%83-%E5%8B%9E%E8%B3%87%E9%97%9C%E4%BF%82%E6%A6%82%E8%A6%81.pdf
-勞工因執行職務
-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
-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
-形式:包括身體攻擊、言語侮辱、虐待 、霸凌、性騷擾、歧視、威脅。
-調查研究分類:包括肢體暴力、言語暴力、心理暴力、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