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及領域綱要主要採學習重點的表述方式,以下將針對這兩個向度及在課程教學設計上所扮演的角色進行說明及分析:
一、學習表現:強調與學習者為中心的概念,學習表現重視認知歷程、情意與技能的學習展現,代表該科目或領域的非具體內容向度,要重視項目之間的整合且呼應或展現核心素養。
二、學習內容:主要涵蓋領域科目的重要事實、概念、原理原則、 技能、態度與後設認知的知識,通常是該領域重要或基礎的內容,不像傳統的教材大綱一樣,列出所有的教材,也並非只有代表記憶性的知識。
三、在課程設計中所扮演的角色:教師著重扮演助學者的角色,以培養學生適應未來生活和解決問題的統整能力。教師可以透過提問、討論、欣賞、操作、情境體驗的有效地學習策略或教學活動,引導學生創造及思考,提供學生更多參與互動及實踐的機會,強化學生主動學習。
上述三點為學習內容和學習表現的意義,及在課程教學設計上所扮演的角色。
資料來源: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