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那些情事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國籍法未明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須具備「每年合 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之條件?並請分別敘明這些歸化情事之法定 條件。(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3.依據國籍法第6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雖不具備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內政部為前項歸化
之許可,應經行政院核准。
詳解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民國領域有居所,但國籍法未明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需具備「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之條件,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包含幾項情形,分述如下:
1.有中華民國國籍之配偶。
2.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生父或生母。
3.為中華民國國籍人之養子女。
4.父或母死去時為中華民國國籍。
綜上所述,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華民國領域有居所,有中華民國國籍之配偶、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生父或生母、為中華民國國籍之養子女或父或母死去時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不受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需具備「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