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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1 專技高考_諮商心理師:諮商的心理學基礎#60226
科目:專技高考◆諮商的心理學基礎(原人類行為與發展)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試述親密關係暴力類別及其型式有那些?從人格發展理論的觀點,有那些危險因子 會形塑親密關係暴力的行為人?試以受挫後攻擊觀點,闡述行為人使用暴力解決親 密關係間衝突的脈絡。(26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nono

(一)親密暴力類型
1.身體暴力:用手或腳的攻擊,如打巴掌、踢、踹;或是遭到物品的攻擊,如熱水燙、香菸燙、棍棒打、刀和槍傷。身體暴力所導致的傷害,比其他形式的暴力顯而易見,所以經常成為親密關係暴力調查的內容。
2.性暴力:最常見的性暴力行為,即是丈夫強迫妻子發生性行為,事實上性暴力包括任何強迫的、不希望或不適當方式的性行為。
3.心理/精神暴力:恐嚇、破壞被害人的財產或傷害被害人所飼養的寵物,或是重複的言語攻擊,以貶低受害人的自尊;不人道的對待和傷害受害人自我的認知;隔離或孤立受害人,使其遠離他們的支持系統,如朋友、家庭等等;或是利用孩子或任何受害人所照顧或重視的人,以達到操控受害人及影響受害人的情緒等等的作為。除此之外,心理虐待也包括限制行動,阻止其工作、上學、拜訪朋友或家人,和強迫其目睹小孩被貶抑、被處罰或被虐待等。 
(二)不同理論看待攻擊行為
精神分析理論認為攻擊行為是潛意識的產物,受內在心理動力歷程所主宰;而客體關係理論則認為暴力行為的產生為與他人互動經驗內化的表現。依附關係提出個人與主要照顧者的依附關係不同,所形成個人的不同特質。而認知行為觀點則認為暴力行為的產生與認知扭曲、認知缺陷及衝動有關。
(三)受挫後攻擊觀點
由精神分析理論衍生而來的「挫折-攻擊假設」,認為攻擊是由挫折所直接造成的結果。主張一個人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受到阻礙或被期待的報酬不能如其所願,會產生情緒喚起或憤怒狀態,而暴力行為即是喚起狀態的嘗試(Berkowitz,1965)。也就是當人在受到挫折、阻礙、騷擾或威脅時,會表現出攻擊性,因為攻擊是一種自然的、幾乎是自動化的挫折反應。Berkowitz更強調任何不愉快的情緒或喚起,都有可能引攻擊或暴力的反應(李執中譯,2006/2005;吳芝儀,2008)。

資料來源:
內政部委託研究報告 親密關係暴力問題之研究 https://www.mohw.gov.tw/dl-14534-914a7b9c-457e-4e98-8a97-7ec50684b9b5.html
陳詩茵 親密關係暴力行為傾向量表編製 http://rportal.lib.ntnu.edu.tw/bitstream/20.500.12235/90567/1/060201071e01.pdf



詳解 提供者:Paul Chen

1. 親密關係暴力包含肢體暴力、言語暴力、情緒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經濟暴力等。

肢體暴力:指施暴者以肢體,如手、腳,或手持器械,對受暴者施以暴力,如打巴掌、揍、踢、踹等,致使受暴者身體受傷,如瘀血、挫傷、骨折,甚至嚴重傷殘等情況之暴力形式。

言語暴力、情緒暴力(精神暴力):指施暴者以言語上的羞辱、怒罵、恐嚇、操控,以高張力或是完全忽視的情緒方式對待受暴者,致使受暴者於情緒、心理感受恐懼、害怕、受限或是自尊貶損之暴力形式。

性暴力:脅迫發生性關係,或以對方不同意之形式強行發生性關係。

2.危險因子

童年受暴創傷

家庭暴力目睹

衝動控制不佳

人格違常(反社會人格)

物質濫用

生理因素

壓力情境

視暴力為正常行為之認知

3.Dollard提出挫折攻擊假說,用以親密暴力之解釋,可理解為施暴者在親密關係中因關係互動經歷到挫折,可能原因包含被拒絕、知覺到敵意、需求未被滿足等,因而產生挫折感,進而衍生成暴力行為。若挫折攻擊假說成立,則可以理解為施暴者之暴力行為是在處理挫折情緒,因此解決之方法應為提高施暴者的挫折容忍程度,或其他適當之宣洩方式,並提供施暴者情緒表達之訓練,及伴侶溝通之技巧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