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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臺中教育大學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教育學#64080
科目:教師專業碩士◆教育學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 英國教育哲學家R. S. Peters曾提出教育的三大規準,請說明三大規準為何? 其在教學上有何蘊義?(25%)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小菁
合價值性 教育是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是有價值的活動,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可行的。內在的感受。 合認知性 求真,辨認事實,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完整知識的獲得。 合自願性 自願的歷程,合乎學生身心發展歷程的教學內容,自主學習及發表的空間、獨自思考的能力,道德的自律能力。 教師在進行教學時活動的安排及設計,必須是有意義的、有價值的、合理的,並考量幼兒身心發展階段不同需求,提供適合的學習資源,讓幼兒獲得統整而有效的學習歷程。
詳解 提供者:米奇老師(按讚➡️開啟所有詳解➡️實現共好)

Peters曾提出教育三大規準,分別是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以下將分別論述並提出與教學相關之意義:

一、合價值性:教育必須創造有意義且有價值的活動,若教導與社會規範悖離的概念,則有損於價值性。如:教師教導學生環保的重要性,可帶領學生一同進行資源回收或淨灘的活動,讓學生以身體力行的方式了解環保的概念。

二、合認知性:知識相關活動需考慮學生身心及認知的發展給予難易的安排,應教導學生正確知識而非信念或迷思。如:在地理課時教導學生關於地形的概念,而非教導風水。

三、合自願性:顧及學生身心發展外,也須顧及學生是否出於自願學習、樂於學習。如:在體育課時,可免於讓生病或生理期的學生下水。

以上為英國教育哲學家R. S. Peters曾提出教育的三大規準及與教學相關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