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針對當前校園霸凌事件之處置程序,教育部規劃中的變革裡,提議在學校 進行「調查」之前,根據「修復式正義」的精神,視情節輕重與雙方意 願,先進行「調和」。針對這項提議,若從基層學校行政的立場,可能預 見哪些優點、困難或挑戰?據此,擬對縣政府教育處及教育部,各提供怎 樣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