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20 分) 試擬臺北市政府致所屬國民中小學函:邇來環保團體、家長團體多次反映校園 內攜帶行動電話的使用情況浮濫,甚至有引發治安問題之虞,請各校加強宣導並確 實執行「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以維持學校團體秩序,促使學生專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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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杰 (107 司法)
萬華杰 (107 司法)
詳解 #2713879
2018/04/09
檔號: 保存年限: 臺北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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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亦辰
鄭亦辰
詳解 #2705157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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