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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松山工農104 特教科 #2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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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4年 - 松山工農104 特教科 #21464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4年 - 松山工農104 特教科 #21464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
104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参、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33條,請說明學校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 活需求,所需提供的支持服務項目(8%)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至尊小短褲
一、教育輔助器材 二、適性教材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校園無障礙環境 七、其他支持服務
詳解
提供者:Aviva Huang
教育輔助器材、適性教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其他支持服務。 各主管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推動第一項、第四項之服務。
詳解
提供者:阿囉哈
無障礙設施 最少限制環境 資源服務
詳解
提供者: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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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學,赴家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