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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8年 - 98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公共管理#48158
科目:公職◆公共管理
年份:9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請問何謂「新公民精神」(New Citizenship)?其對當代所流行之「新公共管理」 (New Public Management)概念和實務有何批評?試請解析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蘇郁銘

新公民精神為上世紀六零年代參與民主概念發展的一個分支,其基本概念如公民介入、充分信任與容忍精神等等,均與參與民主相通,以下分別說明其意涵與其對新公共管理之批判。 (一)新公民精神之意涵 新公民精神本於「參與民主」的思維,提出以下之理念: 1.公民應認識其責任和所扮演的角色,而有強烈的社區參與感。每個公民都該以學到的公民知識為基礎,而不是以自身的利益,並透過辯論、協商等方式,做出符合公共需求的決策。 2.強化公民參與有助於個人的發展和公民精神的實踐,所以公民應參與重要的決策制定過程。 3.所有的公民應不分立場,參與和自身權益相關之決策。 若彼此間出現衝突,應以所有人的價值共識解決之。且公民應積極參與政治的運作過程,由下而上逐步建構新的民主秩序。在此理論中,公共行政者應將自己視為容許他人提出意見的公共服務者,使政府成為可與人民良性互動,並友好合作的治理者。 (二)對新公共管理的批判 新公民精神論者對新公共管理的批判如下: 1.弱化人民的政治參與:新公共管理將人民視為政府之顧客的思維,固然有利於促使政府提升公共服務的績效,但從某個角度來說,卻阻擋了人民參與政治的路途,和民主精神明顯有違;且其容許民間組織參與的民營化模式,也未必盡符所有人民的需求,不如讓所有公民參與,比較貼近人民的期望。 2.公共行政者不該自我侷限為市場管理者:依照新公民精神論者的觀點,公共行政人員不該只把公共服務像商品一樣買賣,而是要協助人民了解自己的權益,積極參與政治決策。 3.不該讓人民成為被動的選擇者:新公共管理的顧客模式思維,將使人民成為被動的選擇者,且讓人民質疑政府在公共利益上的代表性。 總之,新公民精神主張人民應以積極參與的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並藉此使政府提供的服務更符合人民的真正需求,進而達成人民領導政府的民主發展新理想。在此情況下,每個公民不僅該重視自身的權益,更應認清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使新公民精神獲得真正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