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業單位使勞工從事桿上變壓器更換作業(停電中),採取由積載型吊卡車(移動式起重機)配合 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請問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作業應辦理那些事項?(至少列舉5項,10 分)
詳解 (共 9 筆)
詳解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
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除行駛於道路上外,應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高空工作車之種類、容量等訂定包
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二)除行駛於道路上外,為防止高空工作車之翻倒或翻落,危害勞工,應將其外伸撐座完
全伸出,並採取防止地盤不均勻沉陷、路肩之崩塌等必要措施。
(三)在工作台以外之處所操作工作台時,為使操作者與工作台上之勞工間之連絡正確,應
規定統一指揮信號,並指定人員依該信號從事指揮作業等必要措施。
(四)不得搭載勞工。但乘坐席位及工作台,不在此限。
(五)不得超過高空工作車之積載荷重及能力。
(六)不得使高空工作車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無危害勞工之虞時,不在此限。
(七)除工作台相對於地面作垂直上升或下降之高空工作車外,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
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帶安全帶。
詳解
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雇主對於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 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除行駛於道路上外,應於事前依作業場所之狀況、高空工作車之種類、容量等訂定包 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二)除行駛於道路上外,為防止高空工作車之翻倒或翻落,危害勞工,應將其外伸撐座完 全伸出,並採取防止地盤不均勻沉陷、路肩之崩塌等必要措施。 (三)在工作台以外之處所操作工作台時,為使操作者與工作台上之勞工間之連絡正確,應 規定統一指揮信號,並指定人員依該信號從事指揮作業等必要措施。 (四)不得搭載勞工。但乘坐席位及工作台,不在此限。 (五)不得超過高空工作車之積載荷重及能力。 (六)不得使高空工作車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無危害勞工之虞時,不在此限。 (七)除工作台相對於地面作垂直上升或下降之高空工作車外,使用高空工作車從事作業 時,雇主應使該高空工作車工作台上之勞工佩帶安全帶。
詳解
一;、巁
詳解
1要有專人指揮監督
2作業時必須將外伸座完成伸出
3應有統一指揮信號
4不可搭載勞工
5不可超過警積載荷重及能力
詳解
1.有外伸座需完全伸出,防止地盤不均勻塌陷,路肩崩塌
2.統一指揮信號
3.不得搭載勞工,有設席位或工作檯者不在此限
4.不得做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
5.工作檯上勞工配戴安全帶
詳解
1.外伸座需完全伸出,預防地盤部均勻下陷,路肩崩塌等措施
2.不得超過高空工作車積載荷重及能力
3.不得搭載勞工,有乘坐席或工作台者,不在此限
4.在工作台上勞工配戴安全帶
5.不得做主要用途外之其他用途
詳解
1.訂定作業方法並使勞工周知,派專人負責指揮監督
2.外伸撐座應完全伸出,並採取預防地盤下陷,路肩崩塌等必要措施
3.統一指揮信號
4.不得搭乘勞工(除非設有勞工專用座)
5.不得超過高空工作業車積載荷重與能力
6.不得作為主要用途以外之使用
7.勞工應配戴安全帶
詳解
1.事前訂定包括作業方法之作業計畫,使作業勞工周知,並指定專人指揮監督勞工依計畫從事作業
2.外伸撐座完全伸出,並採取防止地盤不均勻沉陷、路肩崩塌等必要措施。
3.規定統一之指揮信號,並指定人員依該信號從事指揮作業。
4.不得搭載勞工。設有乘坐席位及工作台者,不在此限。
5.不得超過高空工作車之積載荷重及能力。
6.不得使高空工作車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
7.工作台上之勞工應佩戴安全帶。
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