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得自積垛中間抽出物料。 1-2拆除袋裝容器構成之積垛,應成階梯狀,除最底階外,其餘各階之高度應在1.5公尺以下。 2、物料的堆放應注意 (1)不得超過堆放最大安全負荷 (2)不得影響照明 (3)不得防礙機械設備之操作 (4)不得阻礙交通及出入口 (5)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滅火警報器 (6)不得防礙消防器具之使用 (7)以不倚靠牆壁或結構支柱堆放為原則,並不得超過安全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