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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2 教師資格考試_特殊教育學校(班)_身心障礙組: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76535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課程教學與評量(舊名: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試說明國民教育階段資源班安排抽離式與外加式課程時,在時間(3 分)、節數(3 分)及 成績評量(4 分)的差異。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芊

資源班抽離式與外加式課程的差異,如下表所示:

 

抽離式

外加式

時間

利用普通班原課程時間到資源班上課,例如普通班數學課到資源班上數學

非正式上課時間,例如:升旗、早自修或課後時間

節數

抽離該領域所有節數,以數學一週四節為例,四節都到資源班上數學課

除了在原班上該領域所有節數之外,另外增加到資源班上該領域的節數

成績評量

由資源班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察結果與原班教師商議

由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 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查結果與資源班教師商議

詳解 提供者:人間清醒
  抽離式 外加式
 
◆特殊教育學生於某一特定領域/科目具學習功能嚴重缺損/優異
→有必要在該時段抽離至其他場所上同一領域/科目的補救性、功能性或充實性課程。
◆原普通班所沒有的課程(如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特殊教育學生在接受特定領域/科目應有學習節數/學分數之教學後,仍因無法跟上同儕的學習進度。(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
◆學習功能表現優異,而需再利用其他時間外加該領域/科目學習節數。→以進行補救性、功能性、濃縮性或充實性教學的課程與教學。
時間 該時段抽離至其他場所
1.彈性學習時間/課程。
2.特推會審議通過減修/免修該領域/科目之學習節數/學分數。
3.不列在學習總節數內的時段。(例如:早自修、午休、課後)
節數
領域/科目節數相同,總節數相同。
領域/科目節數可能不同,但總節數相同。
※領域/科目之每週抽離、濃縮或外加式課程之節數,以不超過10節為限,但得視學習需求在課後輔導等時段外加節數。
※以外加為主,抽離為輔(學習功能輕微缺損領域→外加)(學習功能嚴重缺損領域→抽離)
成績評量 資源班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查結果與原班教師商議,以做為該生該學習領域之平時成績。 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查結果與資
源班教師商議,以做為該生該學習領域之平時成績。
◆學生之定期評量應以使用原班試題為原則,必要時應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試題調整或試場服務。(參考: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
◆學生若因障礙特質無法適用原班試題考試,可採用資源班試題或多元評量方式,其原班定期評量成績應依學生能力水準及其於原班之相對位置調整,並應將定期評量成績與原班教師商議;必要時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後得僅採資源班定期評量成績。
◆部分領域採全部抽離學習之特殊教育學生,其評量之難度應符合學生所學之學習內容,可採增刪普通班級之評量題項等內容之調整。如考試內容未經調整則不能僅以普通班之考試成績做為評量依據。
 
建議全抽(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全部抽離教學或外加式之補救教學,以避免學生因部分抽離造成其在普通班級學習不連貫之情形)
 
 
※參考資料:特教平台
詳解 提供者:yoyo860306
時間差異:外加式的課程學生在課堂上聽不懂 而用課後時間加以輔導,資源班學生是有輕微學習障礙 所以在上學科時有另外的老師幫學生輔導 節數差異:資源班結束比外加式的課程節數多 外加式課程較屬於額外的時間輔導學生 成績評量:
詳解 提供者:win

1. 以下為抽離式和外加課程在時間、節數和成績評量上的差異

時間:
抽離式課程是使用抽離的科目原本的課程時間來上課,
而外加的課程則是利用利用早自修、週會、自習、聯課 活動、課餘時間及非原課時間實施

節數:

抽離式的課程節數宜採全部抽離,也就是要與抽離的科目原本的課程相同的節數,

而外加式課程則為除了在原班上該領域所有節數之外,另外增加到資源班上該領域的節數

成績評量:


抽離式課程:資源班老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察結果與原班老師商議,以作為該生該學習領域之平時成績

外加式課程:由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量結果與資源班教師商議,以作為該生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

詳解 提供者:加油!耶穌愛你❤️

一、時間

(一)抽離式課程

    利用原班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抽離課程視學生個別之需求,以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為主,並宜採該學習領域全部抽離為原則。

(二)外加式課程

    利用學生非正式上課時間安排至資源班上課為原則,例如:升旗、早自修或課後時間等。

 

二、節數

(一)抽離式課程

   各教育階段均以不超過該階段部定學習總節數的10節為限

(二)外加式課程

    原則上得利用彈性學習時間/課程,與不列在學習總節數內的時段進行教學。

 

三、成績評量

(一)抽離式課程

1.平時評量:由資源班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查結果與原班教師商議。

2.定期評量:以使用原班試題為原則,必要時應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試題調整或試場服務。

(二)外加式課程

1.平時評量:由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該學習領域平時成績考查,並應將考查結果與資源班教師商議。

2.定期評量:以使用原班試題為原則,必要時應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試題調整或試場服務。

 

參考資料: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006

 

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

http://serc.tn.edu.tw/wp-content/uploads/2020/06/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原則.pdf

 

資源班與普通班的合作 - 教育部

https://special.moe.gov.tw/upload/study_229e35a3b9a1efdb632490502cda2a35.pdf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特殊教育課程相關Q&A

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Num_content01=4&totalRows_content01=35&Page=6-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