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所事事行為:只看別人玩,但並不是很專注。
2.旁觀者:看別人玩,並很專注。
3.單獨遊戲(2-2.5歲):各玩各的遊戲。
4.平行遊戲(2.5-3.5歲):幼兒集中玩同一個遊戲,但無交談各 玩各的。
5.聯合遊戲(3.5-4.5歲):共同玩遊戲及分享,以輪 流玩的方式。
6.合作遊戲(4.5-):分工合作,各有各的任務及角色。
幼兒透過遊戲的過程中發展與人互動的社會行為,派頓將其分成六個階段: 無所事事、旁觀者、獨自遊戲、平行遊戲、聯合遊戲、合作遊戲
旁觀者: 指幼兒在旁觀看同儕遊戲,沒有一同參與,但偶爾會說話
單獨遊戲: 指幼兒一個人玩遊戲,沒有與人溝通和交談
平行遊戲: 指幼兒與同儕玩的是同樣遊戲,但沒有溝通和交談,各玩各的
聯合遊戲: 指幼兒們一起玩遊戲,但過程中沒有分工,也沒有共同目標
合作遊戲: 指幼兒們一起玩遊戲,有分工也有共同目標。
美國學者帕頓(Parten)從兒童社會行為發展的角度,把遊戲分為以下六種:
1 偶然的行為(或稱無所事事)兒童不是在玩,而是注視著身邊突然發生的使他感興趣的事情,或擺弄自己的身體,或從椅子上爬上爬下,到處亂轉,或是坐在一個地方東張西望。
2 旁觀(遊戲的旁觀者)兒童大部分時間是在看其他兒童玩,聽他們談話,或向他們提問題,但並沒有表示出要參加遊戲。 只是明確地觀察、注視某幾個兒童或群體的遊戲,對所發生的一切都心中有數。
3 獨自遊戲(單獨的遊戲)兒童獨自一個人在玩玩具,所使用的玩具與周圍其他兒童的不同。 他只專注於自己的活動,不管別人在做什麼,也沒有作出接近其他兒童的嘗試。
4 平行遊戲兒童仍然是獨自在玩,但他所玩的玩具同周圍兒童所玩的玩具是類似的,他在同伴旁邊玩,而不是與同伴一起玩。
5 聯合遊戲兒童仍以自己的興趣為中心,但開始有較大的興趣與其他兒童一起玩,同處於一個集體之中開展遊戲,時常發生許多如借還玩具、短暫交談的行為,但還沒有建立共同目標。 兒童個人的興趣還不屬於集體,做自己願做的事情。
6 合作遊戲兒童以集體共同目標為中心,在遊戲中相互合作並努力達到目的。 遊戲中有明確的分工、合作及規則意識,有一到兩個遊戲的領導者。
阿摩線上測驗: http://www.yamol.tw/note-%E7%BE%8E%E5%9C%8B%E5%AD%B8%E8%80%85%E5%B8%95%E9%A0%93%EF%BC%88Parten%EF%BC%89%E7%9A%84%E5%85%92%E7%AB%A5%E7%A4%BE%E6%9C%83%E8%A1%8C%E7%82%BA%E7%99%BC%E5%B1%95-3243.htm#ixzz4Wf7jXgqp
旁觀者:幼兒開始在旁觀看其他幼兒遊戲,但沒有加入遊戲。
獨自遊戲:幼兒自己一個人單獨在遊戲,並無與其他人互動。
平行遊戲:幼兒與其他幼兒在同一空間玩類似的遊戲,但彼此沒有互動。
聯合遊戲:幼兒再一起玩相似或相同的遊戲,彼此互相交談,但遊戲上並沒有共同的目標。
合作遊戲:幼兒共同遊戲,並且有共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