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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_國民小學︰教育理念與實務(重複)#99832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國民小學◆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國民小學教育原理與制度)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3.依據現行《教育基本法》規定,哪四項權利國家應予保障,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與 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並簡述身為教師如何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至少三項)。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Moon Ou

1.依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不得有體罰學生之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得採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避免有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構成犯罪之違法處罰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避免有構成行政罰法律責任或國家賠償責任之行為。
2.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得採規勸或糾正之方式,並應避免有誹謗、公然侮辱、恐嚇等構成犯罪之違法處罰行為。 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時,應避免有構成行政罰法律責任或國家賠償責任之行為。
詳解 提供者:113應屆台中上榜-Tung

一、國家予以以下四項權利: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二、教師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
1.正向管教:
以同理心了解學生行為背後的原因、記功、嘉獎、表揚、口頭讚賞、成果表演、頒發禮物 獎品表達鼓勵等方式均屬之。
2.一般管教(懲罰):
含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減少下課時間、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依學校學生獎懲規定處理等。
3.負增強:
當學生改善其不良行為時,就取消其懲罰(減少下課時間、增加作業量)。

詳解 提供者:Chen Chen
一、學習權
    二、受教育權
    三、身體自主權
    四、人格發展權
詳解 提供者:0AD
https://app.yamol.tw/essay/416903?info=essay.416905
詳解 提供者:sj920327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明確規定的是:

?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標準作答示例(10 分)

(一) 四項國家應保障之權利(4 分)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

  1. 學習權:確保學生能在安全、平等的環境中學習。

  2. 受教育權:保障學生享有公平受教育的機會與資源。

  3. 身體自主權:學生的身體應受尊重,不得施以任何體罰或侵害。

  4. 人格發展權:保障學生在教育過程中獲得自我實現與健全人格的發展。

? 以上四項構成國家禁止體罰與霸凌,維護學生身心安全的核心基礎。

(二) 教師避免體罰的因應措施(至少三項,6 分)

  1. 採取正向管教策略:例如行為契約、鼓勵與獎勵制度,代替懲罰,幫助學生改善行為。

  2. 運用輔導與支持:透過輔導對話、情緒支持、同儕合作活動,協助學生處理衝突。

  3. 增進專業知能:教師參與研習與在職進修,提升班級經營、情緒管理與霸凌防制的專業能力。

  4. 營造友善學習環境:融入社會情緒學習(SEL),建立尊重、同理與安全的班級氛圍。

  5. 自我覺察與情緒管理:教師應覺察自身壓力,避免因情緒失控而採取體罰。

 

答題架構提示

  • 第一部分:直接寫出「教育基本法保障的四項權利」(4 點各1 分)。

  • 第二部分:避免體罰措施,舉 3~4 項即可(老師常見做法+正向管教+專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