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族群的定義: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2)受災失業者:係指九二一地震發生日前,設籍於本人、直系親屬或配偶所有之房屋內,而該房屋經鄉、鎮、縣轄市、區公所證明為因地震致全倒或半倒之具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而目前無固定工作者。
弱勢族群的內涵:
(1) 身心障礙:生活中,因為個人身心特質的不同,碰到不同環境與社會制度的設計,人們總是會有一些「方便或不方便」;「順暢或不順暢」的感受,不需特別討論。然而,當有相當數目的一群人的生、心理狀況,若未給予特別的關注,其生存與基本的生活尊嚴將會受到嚴重的威脅,社會便不得不為這些人做一些特別的考量,並對環境設計做一些調整。這個時候,必須有一些標準來看「誰是需要這些資源的人?」、「什麼樣的生理特質需要那些相應的措施?」...等等,這也是要有身心障礙分類和鑑定的主要原因,而關於身心障礙者不同障礙的法律定義及各種相關法律附件羅列在後,主要包含有智能障礙、學習障礙、聽障、視障、多重障礙、自閉症、肢體障礙…等等。
(2) 單親家庭:一般來說,傳統的核心家庭有一父一母。而單親家庭在架構上便較以上所謂「理想」家庭缺少了第二個成人。若以家庭功能的角度來看,父母二人作為一個副系統,有著互相支援、共同負起維持一個健康的快樂的家庭、及養育子女的意義。但當其中一人離開後,這些責任都由一個人負擔。身兼雙職自然吃力得多。這個人責任過重,以致產生資源、能力及支援缺乏的困難,也就是說單親家庭的「單擎」結構,使得單親家庭在經濟和教養子女方面較容易發生困境。
(3) 原住民:現在所稱的「台灣原住民」,是指自十七世紀以後陸續由大陸遷移來台的漢民族以外,更早居住在台灣的各南島語族群的後裔而言。原住民各族群都有屬於自己的一套完整的部落文化和社會。可惜現代這些部落文化的體制在迅速瓦解中,加上政府並未根據山地原住民的的社會特質、民族習性、社會組織的獨特條件作為政策的依據,有加速原住民社會解體之嫌。山地保留地的喪失,逼使他們非變不可,人口大量的外流、族群文化的衰退,使得山地原住民的社會成為現代化衝擊下的「邊際社會」。
(4)外籍小孩: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資料,近五年來外籍結婚登記數每年都超過十萬人,觀察台灣的東南亞新娘及大陸新娘現象,以在台灣婚姻市場中居於相對弱勢的男子為主(如社經地位較差、年紀偏高或身心障礙者),因而,需仲介業穿針引線下挑老婆完成終身大事,而東南亞新娘則多因本國之家庭經濟條件差而選擇嫁到台灣。移民入台灣家庭後,她們擔負起生育、照顧老公、侍候公婆或照料全家的工作,面對著需克服語言問題及文化與生活上的適應落差,在照顧與養育下一代之品質上,逐漸被視為潛在社會問題。而外籍小孩則是此種仲介外國新娘的家庭的下一代,在親子教育問題上,面臨了政大的考驗,就東南亞新娘普遍教育水平差,語言能力不足,無論父職或母職部分,同樣限於夫妻社經地位或身心障礙困難,在提供下一代教育產生障礙。
(5) 低收入戶:目前低收入戶門檻標準的計算,是依全家所得除以全家人口,即為平均收入。而平均收入與貧窮線有關,貧窮線是指「所得低於當地平均消費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下」者,即可視為低收入戶,儘管貧窮線的定義很清楚,但審查門檻的認定如不調整,仍有很多人生活水平雖是低收入戶者,卻未能受到社政單位照顧。因此行政院決定放寬低收入戶門檻,未來包括大陸新娘、外籍配偶、家暴婦女、離婚婦女、原住民及孤苦無依的老人等,約近五萬人,都可成為低收入戶,接受社政單位的保障。
參考資料: http://guidance.ncue.edu.tw/material040630-3.shtml以新移民為例一、微系統(Microsystem)
微系統是生態系統理論最核心的一層,指的是個體先天的潛質及直接接觸的人、事、
物。由於這個層面與個體有直接密切之互動,所以產生的影響也最大。以新臺灣之子為例,
孩子本身的心智發展、身體狀況、父母親、兄弟姊妹等都歸屬於微系統,家庭成員與孩子的
互動過程對其發展有直接的影響。目前有多項研究是針對微系統因素進行分析,認為外籍配
偶受限於自身的教育程度及語文能力,因此對孩子課業上的學習無法給予協助,且無法深入
了解臺灣的教育現況34。另外,屬於微系統的個體智能因素,有多項研究顯示新臺灣之子在
智力測驗上的表現與本國籍的學童表現並無顯著性的差異,顯示他們在認知學習上的天賦並
不差35。
二、中間系統(Mesosystem)
中間系統是與個體有密切關係的微系統間所形成的系統,也就是家庭、學校與孩子或親
人間的互動關係。換言之,中間系統是指個體直接參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微系統間的關連與互
動,即為與個體有密切關係的家庭或學校中的人、事、物,也就是個體所處的位置,與各個
微系統聯結之環境(圖 3-1)。影響新臺灣之子學習適應及發展的不只是家庭背景,就讀的學
校,或者其所參加的團體,還包括他的家人如何與老師、學校或其他團體間的互動等皆屬於
中間系統。陳雅惠的研究指出,外籍配偶受限於自己的語言能力,因此對孩子的學校參與較
被動或是疏離,因此無法達到有效的親師溝通36。除此之外,外配家庭中夫家的態度、時間
上的限制、語言及心理上的障礙等因素會讓外籍配偶無法參與各種活動,利用各種社會資
源,因而無法發揮中間系統之功能37。
三、外系統(Exosystem)
外系統是指個體未直接參與的系統,但對家庭的穩定性影響很大,例如父母的工作性
質、大眾傳播媒體、輿論、社會支持系統等。許多新臺灣之子處在經濟條件不利的家庭,有
時必須承受社區居民對外籍配偶的刻版印象。陳憶芬的研究指出,臺灣普遍對外籍配偶及其
子女存在負面的觀感,包括「假結婚真賣淫」、「社經地位低落」、「弱勢族群」、「外籍配偶所
生子女有遲緩現象」等38。這些負面觀感經由媒體的渲染,造成大多數民眾對新住民及其子
女產生偏頗的印象39。尤其當這些新住民移入臺灣時,脫離了原本的原生家庭與社會網絡,
在生活上、工作上及子女的教養上常會顯得孤立無援。父母工作的場域及性質,或者臺灣政
府及社會所能提供的支持網絡,雖與新臺灣之子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然而這些來自外系統的
因素會影響其父母之觀念及做法,間接影響新臺灣之子的處境40。
四、巨系統(Macrosystem)
巨系統為生態系統理論最外面的一層,它是廣泛的思想體系,不只影響個體的價值觀及
信念,同時牽引著外系統、中系統和微系統,包含文化傳統、宗教信仰與價值觀等。外籍配
偶來自不同的國家,他們有不同的生活習慣及價值觀,而文化及習俗的差異性也是他們需加以調適的。Bronfenbrenner 指出,來自兩個不同文化結合的家庭,他們的孩子需要承受比單
一文化家庭的孩子更多的壓力,且在建立自我認知方面也遭受較大的挑戰41。
巨系統對個體的影響無遠弗屆,新臺灣之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是極具挑戰的。郭添財、
陳星貝指出,新臺灣之子夾雜在兩種原生文化中,加上處於不穩定的弱勢家庭,極可能會影
響其自我認同,產生自卑感及自我封閉的心態,影響他們的學習經驗42。
微系統
家庭
法律、政治
大眾傳播、醫療系統
個體
宗教
社區
學
校
中間系統
外系統
巨系統
價
值
觀
社
會
文
化
鄰居
親戚
朋友
圖 3-1 生態系統之結構
資料來源:Bronfenbrenner(1979;1989);引自劉逸瑩,「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生態系統之調查研究」(國立
臺南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頁21。資料來源:https://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9122917956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