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者李維特(Leavitt)的研究指出,組織或企業面臨變革的壓力所採取的變革途徑可以歸納為下列三種:
指改變組織結構或相關權責,以求提升組織之整體營運績效,有效因應快速變遷的環境。
指改變組織成員的思考邏輯、理念及做事態度等等,進而改變其行為,以改善工作效率,提升組織營運成果。
透過新科技、電腦化、自動化等作業來提升組織生產績效。
組織變革之類型
1 結構變革 係指針對組織結構調整,隨著營運策略改變,調整企業組織結構達成組織效能與效率
透過組織精簡化,有計劃裁減組織中的職位和人力
且加上企業再造,刪除沒有附加價值的工作,藉由資訊科技進行訊息傳達,讓工作速度更快,提升顧客滿意度 2 技術變革 針對組織內的技術進行變革,如增加新設備 新工具和新作業方法的引進,以及自動化和電腦化 3 人員變革 針對組織內的人員去改變他們態度 期望 認知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