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
導之三級輔導。
前項所定三級輔導之內容如下:
一、發展性輔導:為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適性發展,針對全校
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
相關措施。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
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
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
,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三、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
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其特殊需求,結合心理
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各類
專業服務。
上述三級輔導,即為WISER模式,透過不同層級之處遇形式,提供全體學生不同程度之輔導支持,提供學生適性之輔導。
發展性輔導,強調全校之共同提供學生支持、資源,並藉由輔導課或領域融入議題等方式引導學生適性成長
介入性輔導,則強調透過I(個別化)S(系統整合)E(效能評估)之形式進行介入
處遇性輔導,則為R(資源整合),轉介學生於社政、警政等單位,已獲得更近一步之協助。
特教教師於三級預防中之角色,分述如下
1.發展性輔導,提供全校性之支持,如辦理特教研習、入班宣導及特教專刊等,促進全校學生更了解特教生。
2.介入性輔導,協助系統整合,透過相關測驗蒐集學生資料,協助輔導教師擬定輔導處遇策略等。
3.處遇性輔導,轉介並透過介入性輔導時所蒐集資料進行特教鑑定,及早取得特教資格已進行後續特教教學、支援介入。